•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实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出口加工区浦发路中段国检大厦工业三区6幢
  • 服务电话0871-6414805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05-12       阅读次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