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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发布时间:2022-09-15       阅读次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各有关企业:

为防范化解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凡是新开工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全面停止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二、房屋市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工程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要实行告知制度,严防淘汰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在工程项目中使用。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将《目录》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凡是发现使用淘汰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的,要立即督促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816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